“病历在哪里复印?”
“复印病历需要哪些手续?”
“本人不能来,可以请人帮忙复印吗?”……
为更好满足患者及家属的病历复印需求,我院对大家普遍存在的疑问进行了整理。病历怎么复印?看下文就够了。
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十八条、第二十条,复印病历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病案室复印病历。
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1.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2.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3.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。
1.患者死亡证明。
2.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3.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1.患者死亡证明。
2.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3.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4.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5.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。
1.行政司法机关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。
2.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3.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。
1.保险机构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。
2.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3.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。
4.保险合同复印件。
5.患者本人身份证明。
6.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7.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二十三条: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,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。复印病历收费标准(请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缴费):
100页以内的病历按0.5元/页(单面)收费,以实际复印页数计算收取;100页及以上的病历按50元/份收费。
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出院后五个工作日后可申请复印病历,复印病历时间:
周一至周五上午08:3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00
沐川县人民医院
2025年3月7日